2015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选调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15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安排,定于2015年12月10日(周四)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四楼会议室(车站大道神力大厦4幢4楼)
2、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在岗证明(均须原件)。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体检、考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原标题:2015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